《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6月11日 人民日报)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的重要一年。在这一关键时刻,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就显得耐人寻味。
党是由全体党员组成的,党的先进性最终要靠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主要体现在每一个党员按照党的先进性要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素质、能力和实际行动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仅是党保持长期执政的坚实基础,更是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保证,因此党员的先进性关乎着党的生命之本。
实践告诉我们,党员的先进性是与时俱进的。在建设小康社会的工作中,党员队伍和新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着哪些问题,什么地方需要完善,我们就要依据调研总结获取经验教训,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做好党员建设工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新的时期,经济建设和民族团结工作中需要如何推进,什么地方需要加强,我们就要依据新时期的各项特点发展党员队伍,以新鲜的血液充实党的执政生命。
当前,我国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确实取得了一些成绩,党员的数量有了明显增加,质量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虽然从表面上看近年党员的结构有了提高,但在这种表像下,深层次的思想观念、知识结构、专业能力的“停滞不前”和工作能力、先锋效力、模范动力的“举步维艰”显得日益突出,慢慢浮出了“水面”。
所以,我们必须要清楚的看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新发展的党员多是“老员工”,部分党组织负责人对发展党员工作不积极主动,观念束缚,不从党的事业出发,大搞形式主义,挫伤了上进同志的入党积极性,个别党员政治素质不高,思想滑坡,扭曲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存在着入党积极分子源头不足、党员发展不合理、个别党组织认识不到位、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等亟待解决的各种问题。
如何破题?值得探讨!细看1990年中央组织部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再读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单从数量上看,细则从三十三条完善至四十四条,其中内容更是在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等方面做了更为详细的解读和完善。
仅仅如此便可一劳永逸吗?在笔者看来,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在一定程度上定会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但这仅仅是处理好了“面”上的问题,从长远来看,我们更需要的是完善“质”的事情。
首先,要厘清目标,搞好源头建设。要打破传统用人观念,树立发展的观点,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变“守株待兔”为“主动出击”,培植一支数量多、质量高、结构好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而根据既定目标,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制定发展党员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加强对新发展党员的结构分布及相关比例的宏观调控,坚持有计划地发展党员。
其次,要围绕核心工作,强化领导,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干好一项事业,需要建设一个好的班子,在党员队伍的建设中,就需要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建设,选好支部书记,形成一个团结协调,讲政治讲党性的优秀核心。上级党委要做好党支部成员的教育和提高,可以通过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的形式强化业务知识教育,严格工作程序,完善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逐步提高党支部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提高发展工作效率。
最后,要转换思想,强化为民意识,加强党员队伍管理。通过宣传教育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解放思想,正确看待新兴事物和问题。针对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结构偏低等现实问题,党支部在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时要注重方法,用市场经济的观点发展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并且要积极树立典型,充分重视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着力引导党员亮出身份,做出表率,用无声的行动激励人、引导人、凝聚人,使党的先进性得到充分发挥。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请每一名党员干部认清形势,一切以人民利益至上,做好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凝聚先进的力量,万众一心实现中华民族之伟大复兴!
第二篇:学习新《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心得体会学习新《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通知强调,《细则》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fw77近。com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体现了实践探索的新经验,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遵循。(新华网 6月10日)
“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和作用,既取决于党员数量,更取决于党员质量。”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近日颁布的新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重要特征就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质量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生命线,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
新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出版,是继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选官上“动刀”后,再度以制度规范扎紧“入党”篱笆、严把入口,以求实现“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目标,保持“党的纯洁性”。只有贯彻执行好《细则》,才能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俗话说:“打蛇打七寸、抓事抓根本”。要实现我党的自我净化,保持党的纯洁性,就一定要从源头抓起,把好选人用人的关口。近年来,有相当一部分人入党动机不纯,极具功利色彩,认为入党可以为他们未来的名、利、权等方面获取政治资本和实惠,而非基于对共产党的认同。因此,新的《细则》要求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突出政治上的先进性,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任何时候,都要把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衡量一个人政治上是否成熟、能否加入党组织的第一标准。一个政治上合格的发展对象,必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能够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
在考察政治素养的基础上,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才能保证新党员的优良质量。《细则》在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都提出具体要求。这些要求必须落实到每个环节中去,不能简化、不搞变通、不走形式。
早在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就曾在新一届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会议中提出 “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此番《细则》的公布是相关规范的制度化和具体实 ……此处隐藏6530个字……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第三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第三十三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三十四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第三十五条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六条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1.6 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三十八条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第四十条 县以上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第四十一条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
1.7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同时废止。 2 解读
2014年6月11日《人民日报》第1版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1990年中央组织部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对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发展党员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
通知强调,《细则》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体现了实践探索的新经验,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遵循。《细则》的颁布实施,对于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党
员队伍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做好《细则》的学习、宣传和实施,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第五篇:《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读后感《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读后感
根据镇纪委工作要求,我及时在网上下载了新的细则进行了学习和通读。通过认真细致地学习七章详细细则,对新时期党员发展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近三十年来,随着我党的蓬勃发展,入党要求也应顺从新形势、新时期的变化。 第一章第三条提到“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今后,我村党支部将继续严格按照发展指标进行党员发展工作,不折不扣地严控发展指标,同时我们也要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确保了党员结构处于优化状态,坚持党员标准、加强培养教育、严格日常管理、严肃纪律要求,着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对积极要求入党的入党人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我们也将继续加强培养、教育、考察,加强党支部和党小组对入党人员的交流谈心,发现错误和缺点时,及时帮助提出修正,把握好入党动机的纯洁性,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小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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