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拆除房屋安全施工合同协议书
拆除房屋安全施工合同协议书
甲方: 上海真华仓储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古松建设有限公司
因涉及到甲方锦秋路祁连山路350号,因需要拆除,根据双方《拆除房屋合同》,拆除工作由乙方负责,根据安全工作“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为确保安全,明确责任,经甲乙双方商定订立安全协议如下:
一、乙方在取得该房拆除资质证书及相关许可证。
二、参加拆除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拆除现场乙方必须做好相关安全工作,并委派通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
四、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规定。严格按安全要求施工。
五、乙方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进行教育,制定规章制度,提出有关要求,确保施工人员认真执行。
六、乙方必须杜绝违章作业,确保拆除工作安全进行,并根据要求做好安全应急预案。为确保施工安全,4米以内建筑必须由机械拆。
七、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和上级有关部门。
八、拆房价格每平方 捌元共计平方米,拆房地点锦
秋路祁连山路口伸立停车场。
九、甲方协助乙方做好断水、停电等工作,在施工周围应做好隔音措施,防止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预防事故发生。
十、工地开工日期为:2014年月日至2014年月日,工期为60天,不能拖延。
十一、拆房补差双方都没有,房屋拆完后,垃圾外运,与甲方验收合格后交给甲方。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第二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制定以下条约:
一、甲方提供与要求:
1、提供:①长13.6米,宽11.8米宅基地及周边施工使用自然场地。②灌装柱已分布完好。③水电及建材已齐全到位。
2、要求:①一层高3.8米,二层高3.6米,阁楼高0.6米,脊高3米。②质量合格。门窗及钢筋分布合理,墙面平整,阴阳角垂直,外墙竖缝砂灰要饱满,防止漏水及混凝土不出现马蜂窝现象,梁的长、高、宽要符合甲方的要求,不得缩小。③机械与工具均由乙方自备,费用等均包含清包总价之中。④用料尽量减少损失。
二、付款方式:
总工程清包款为:伍万玖仟元整人民币(小写¥: 59000.00元),共分为六个阶段。具体如下:
①基础完工后付壹万元;②一层现浇面完成付壹万元;③二层现浇面完成付壹万元;④卡瓦完工后付壹万元;⑤外粉刷完工后付壹万元;⑥内粉刷完工后付余款玖仟元。伍万玖仟元整已付清。
三、施工中安全:
施工中的安全均有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概不负责任何安全事故,甲方望乙方安全第一,施工第二。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提前嘱咐的事项,而乙方没有做到位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甲方定性后,乙方已经做完,而甲方要求更改,返工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3、工程完工后,若出现质量问题或漏水现象,乙方要及时免费给予维修,达到不漏水,一切正常为止。
五、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的规格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与整改。
六、备注:
①如果甲方要求前檐门窗过为整体现浇,甲方应在原清包工程款(¥:59000元整)基础上加500元;②乙方用料需提前通知甲方,最好在24小时以上。③工期最好在2014年前竣工。④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施工总工程款为59000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已经充分沟通,乙方充分了解了所有施工内容。施工总工程款不予增加。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最后,衷心感谢您们,辛苦了!!!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第三篇:房屋建筑施工协议书
房屋建筑施工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须建一幢四层半的私人住宅楼,现将其主体建设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建房的安全和质量、进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双方须共同遵守。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工程名称:主体建设施工 工程地点:车站对面 建筑面积:900平方米(以实际层层平面丈量为准)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材料由甲方提供) 承包范围:主体建设工程为四层半(正一、二、三、四、五层建设) 规格与质量:
1、正一层高为4.5米,二、三、四层楼层高为3.6米,框架结构,楼梯间墙体用39cm×19cm×19cm的水泥砖,其他墙体用39cm×19cm×15cm的水泥砖,按甲方提供的外观简要图纸进行施工。
2、第一层建一个3方左右的化粪池,浇制好盖板及第一层地板,并负责预留好进出(上下)水管接口。(甲方以1000元另做计算)
3、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设计的质量要求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否则所出现的一切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工和返工的一切建筑材料。
4、柱、梁、天面板以及墙体的浇筑要抬好水平、拉好线,要用振动板、震动棒夯实,保证柱、梁、天面、墙体美观大方,整体水平、垂直成一条水平面,凹凸不超过0.5厘米,杜绝钢筋裸露在外,呈蜂窝状,确保主体建设质量。
5、验收时顶层吊线到楼脚,楼三方(前、后、侧方)外墙整体呈一条水平线,误差不能大于3公分。
七、 建设施工工期:2014年10月2日至2014年3月2日,工期为6个月,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可适当顺延。
八、 建筑施工工价款:主体施工价为:玖拾伍元(¥:100元)每平方米(按每层天面丈
量计算)。
九、 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负责模板、顶木、小五金和建筑施工所需材料使之具备可施工条件,
(2) 甲方提供工程的水、电的费用。 ……此处隐藏1790个字……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合格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5 % 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的50%返还乙方;本保修书约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满时,甲方应将预留的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偿付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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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在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五、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工程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变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当发生质量投诉时,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该保修负责人应于接到电话通知时起,24小时内到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该电话通知以甲方处留存的电话通知记录为准。逾期未来领取,或电话通知时该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为了避免各方损失扩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代办费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3、乙方必须从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24小时内(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与甲方、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现场核查、完成维修(在本保修书第六条规定的保修时限内完成);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若乙方不遵守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可按所发生费用总额的50%向承包人收取代办费。如乙方拒不承担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保修金中直接抵扣。
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按照返修内容估算返修费用及代办费,并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六、保修时限(自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起算)
1、楼地面、屋面、墙体渗漏水为5天;
2、楼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5天;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的为3天;
4、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为2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积水的为5天;
6、门窗变形、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渗漏水及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的为2天;
7、室内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渗、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内必须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复工作3天内完成;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以上时限均以住(用)户配合为前提。如住(用)户不予配合,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到场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均视为住户已配合。
七、其他
1、甲方指定其“物业管理部”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保修协议。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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