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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函
致: 女士
您好! 贵方与我司就广州市天河区员村四横路美林海岸花园蒲林街 《租赁协议》,合同对于租金标准、支付期限、违约责任等事宜均进行了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贵方在承租商铺开展经营活动,但是贵方却不按约支付租金,现拖欠我司租金及其它费用达20多万元。
鉴于贵方拖欠租金已达数月之久,请贵方收到本函件之日起3日内,向我司结清拖欠的全部租金和滞纳金、水电费等。否则,我司将根据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贵方的违约责任。
广州市物业租赁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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