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上级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要求,遵循《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2020年下半年人力资源部按照业务职责范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全面体现到分管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努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各项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 知责守则,狠抓自身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廉洁从业有关要求。一是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强化廉洁意识。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廉洁自律必要性和违法违纪危害性,增强了在新形势下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严格照章办事,规范从业行为。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努力做到按制度办事、按规范行事。坚持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努力做到不论亲疏,一视同仁,自觉防止滥用权力。积极按照党委的相关要求,针对津贴补贴发放、生活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杜绝相关违纪违法行为。
二、 强化担当,落实重点业务廉洁责任
认真执行关于招聘入职流程、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试用期员工考核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廉政作风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廉洁从业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委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全过程,接受纪委的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
对拟提职人员和试用期满的干部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谈话中,将干部是否存在作风建设问题、失职渎职、贪污腐败等问题作为重点考察的内容之一。严格执行新任职干部的廉政谈话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一课,努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三、 严肃纪律,推进部门廉洁自律建设
坚持通过日常教育、制度宣贯、业务监督、及时纠正四个方面整体推进部门反腐倡廉建设,营造人心思上、风清气正、团结干事、务实求真的工作氛围,确保部门员工做到廉洁自律,负责的各项业务工作依法合规。一是确保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数据的准确,及时申报汇缴各项社会保险,接收上级公司对社会保险基金运作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二是做到公正廉洁评审。严格审查职称评审申报人员的相应学历、资历,核查人员基本情况的真实性,做到按程序办事,不违规通融,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风清气正。三是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廉政作风,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保证干部人事档案安全。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法规和制度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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