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应坚持“四到位”防治水资源污染》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塘库环境管理保护,完善水污染防治及河长制管理工作体系,切实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效,基层就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督查,一致认为,要健全水污染防治及河长制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强化各河道管理措施落实,坚持“四到位”,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一要坚持组织领导到位。要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及河长制管理工作,推动管理保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以制度保障决策部署落实。对所涉的任务,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安排、亲自督促落实,各部门和属地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管、专人抓,合力推进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要坚持工作落实到位。要围绕年度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建立工作落实台账,并根据限定的时间节点定期开展自查。市、县、乡镇环保和水利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河长制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建立起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建账、记账、查帐、算帐”四帐一体落实机制,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按要求完成水污染防治及河长制管理各项工作内容。
三要坚持问责追责到位。各乡镇要将各责任单位水污染防治及河长制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落实到位、推进力度大、成效显著的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造成重要目标任务或重要项目序时进度严重滞后的,瞒报、漏报、迟报重要情况的,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四要坚持宣传引导到位。要注重加强水污染防治及河长制管理工作的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河湖塘库管理保护的舆论引导和监督力度,努力拓展公众参与渠道,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水污染防治及河长制管理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维护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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